2.考生进场时须自动出示《准考证》以及有用身份证件,承受考试作业人员的核验,并按要求在“考生报到表”上签自己的名字。
3.考生只准带着必要的文具进场,如铅笔、签字笔、毛笔、水粉水彩颜料等,详细实践的要求见应考简章。制止带着任何已完结著作以及各种无线通信东西等物品。如发现考生带着以上禁带物品,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,撤销该次考试成绩。考场内不得私行彼此借用文具。
5.考生答题前应仔细填写试卷及答题纸上的名字、准考证号等栏目,审阅条码是不是正确并张贴到相应方位。凡不按要求填写或笔迹不清、无法辨认的或不按要求张贴条码的,试卷及答题纸一概无效。职责由考生自傲。
6.开考后,考生不得半途离场。如因身体不适要求半途离场,须征得监考人员及考点主考同意,并在离场前将试卷、答题纸如数上交。
7.考生遇试卷分发过错或试题笔迹不清等状况应及时要求替换;触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人员问询。
8.考生在考场内有必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关于违背考场规则、不遵守监考人员办理和作弊者,撤销当次考试成绩。
9.考试完毕铃动静时,考生要立马中止答题,并将试卷、答题纸按要求整理好,翻放在桌上,待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脱离考场。任何考生禁绝带着试卷、答题纸脱离考场。脱离考场后禁绝在考场邻近停留和攀谈。
10.考生应自觉遵守监考人员办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监考人员做正常作业。对打乱考场次序、恫吓、要挟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职责,并告诉其所在单位。